110 年 · 綜合法學(一)・公法官方答案已對帳
14 單選 · 本卷 75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立法院職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職權,享有案件調閱權,經院會決議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中案件相關卷證
  2. B行政院停止執行預算,若涉及國家重要事項,立法院得要求行政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3. C立法院應適時行使監察委員提名名單之人事同意權,不得以消極不行使之方式,危害監察院之正常運行
  4. D立法院於休會期間提出不信任案者,應即召開臨時會審議之

正解 A —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職權,享有案件調閱權,經院會決議得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中案件相關卷證

出處:110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公法」第 14 題(本卷 75 題,涵蓋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 考試日 110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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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立法院文件調閱權對偵查中案件的界線,兼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與不信任案的依據。

正解理由

本題的分辨點在司法院釋字第 729 號解釋的意旨,條文本身未直接規定。調閱權源自立法院之憲法職權,《中華民國憲法》第 63 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惟該號解釋指出,個案偵查屬檢察權核心,立法院對偵查中之案件不得調閱卷證;須待偵查終結,就與其行使職權有重大關聯之案件,始得經院會決議調閱。選項 A 與上開意旨不符,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敘述錯誤。偵查中之卷證屬檢察權核心,縱經院會決議,立法院亦不得調閱。

  2. (B)

    敘述正確。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事項,《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依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解釋,行政院停止執行法定預算而涉及國家重要事項者,應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

  3. (C)

    敘述正確。依司法院釋字第 632 號解釋,立法院應適時行使監察委員之人事同意權,不得消極不行使而妨礙監察院運作。

  4. (D)

    敘述正確。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事項,《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3 款前段規定:「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該期限自不信任案提出時起算,休會期間提出者因而有召開臨時會審議之必要。

涵攝步驟

  1. 要件一,所調閱者為偵查中案件;
  2. 要件二,偵查中案件不在調閱權範圍,故選項 A 錯誤。

記憶點

立法院調閱權止步於偵查中案件。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就選項 D 的規範依據而言,於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各款中,《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該款所定七十二小時與四十八小時,是憲法層級明定的表決期限,且自不信任案提出時起算;立法院於休會期間收到不信任案,若不召開臨時會,即無從在該期限內完成記名投票表決。

就要件拆解而言,司法院釋字第 729 號解釋對調閱權設下的界線可分三層。第一層是權限基礎: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固得經院會或委員會決議,要求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文件。第二層是核心領域保留:檢察機關代表國家行使追訴權,其偵查之進行與否、範圍與方向屬檢察權核心,若許立法權介入,將妨礙偵查、影響當事人權益並侵蝕權力分立。第三層是時點與關聯性:偵查終結後之案件,若與立法院行使職權有重大關聯,經院會決議仍得調閱,並應予必要之保密。

就易混淆制度對照而言,質詢權與調閱權請並列理解。質詢權之對象是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1 款行使,屬對行政部門的政治性監督;調閱權則指向文件與卷證,其相對人不限於行政院,但受核心領域保留之限制。司法院釋字第 520 號解釋所處理的停止執行預算,即是質詢權與報告義務的適用場合。

就實務見解的位置而言,憲法條文只規定立法院有議決重要事項之權,並未提及調查權或調閱權,此二者係經解釋自立法職權導出,其界限亦由解釋逐案劃定,條文字面無從推知。

就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而言,本考點常與司法個案之審判獨立、監察院調查權之界線、以及國家機密之保護併同命題,答題主軸都是權力分立下的核心領域保留。

就答題技巧而言,涉及立法院職權的題目,可先把四種手段分開:質詢屬日常監督,文件調閱屬資訊取得,人事同意權屬人事參與,不信任案屬倒閣。四者的憲法依據與界限各不相同,選項若把某一手段的要件套到另一手段上,即為錯誤。本題選項 A 正是把調閱權寫成不受核心領域保留之限制,而選項 B 至選項 D 則分別對應質詢與報告義務、人事同意權及倒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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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有限 — 正解主要落在學說爭點或條文以外,詳解依據較弱,請對照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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