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 · 綜合法學(二)・商事法官方答案已對帳
40 單選 · 本卷 70 題

A 公司已持有 B 公開發行公司百分之六十一的股權。今 A 公司擬以公開收購方式,再取得 B 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權。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A 公司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後,始得對 B 公司進行公開收購
  2. BA 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不得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其他任何場所或以其他方式,購買同種類之 B 公司有價證券
  3. CA 公司進行公開收購後,原則上不得任意停止公開收購之進行
  4. D若 A 公司未於收購期間完成預定收購數量,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A 公司於 1 年內不得再對 B 公司進行公開收購

正解 A — A 公司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後,始得對 B 公司進行公開收購

出處:11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第 40 題(本卷 70 題,涵蓋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考試日 111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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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公開收購應否先向主管機關申報,以及持股已過半數者的除外情形。

正解理由

《證券交易法》第 43-1 條第 2 項柱句規定:「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證券者,除下列情形外,應提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證明,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特定事項後,始得為之:」《證券交易法》第 43-1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二、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其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之有價證券。」A 公司已持有 B 公司百分之六十一的股權,落在該款的除外情形之內,本次收購不以先向主管機關申報為必要,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依《證券交易法》第 43-1 條第 2 項第 2 款,A 公司之持股已逾百分之五十而屬除外情形,本項是本題應選的錯誤選項。

  2. (B)

    《證券交易法》第 43-3 條第 1 項就收購期間的場外購買設有禁止規定,本項與之相符,敘述正確。

  3. (C)

    《證券交易法》第 43-5 條第 1 項柱句就停止公開收購設有原則禁止與例外核准的規定,本項與之相符,敘述正確。

  4. (D)

    《證券交易法》第 43-5 條第 3 項就未於收購期間完成預定收購數量者,設有一年內不得就同一被收購公司再為公開收購之限制,本項與之相符,敘述正確。

涵攝步驟

  1. 要件一,A 公司對 B 公司之有價證券為公開收購,落入《證券交易法》第 43-1 條第 2 項柱句的適用範圍。
  2. 要件二,檢查有無除外情形:A 公司持有 B 公司百分之六十一,已逾同項第 2 款所定之百分之五十。
  3. 結論:本次收購屬除外情形,選項 A 所述之申報義務不發生。

記憶點

本題 A 公司已持有 B 公司百分之六十一,超過百分之五十這條線,公開收購前的申報義務就不發生。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一、體系位置與條文沿革。公開收購的規定集中在《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1 至第 43 條之 5,依序處理申報與強制公開收購、收購條件的同一性、收購期間的場外購買禁止、應賣的處理,以及停止收購與後續限制。本題四個選項剛好把這一組條文各取一段。本題所引之條文,一律以考試年度當時生效之版本為準。

二、要件拆解與陷阱位置。《證券交易法》第 43-1 條第 2 項的柱句採取原則加除外的寫法:原則上要先提出支付能力證明並向主管機關申報公告,但柱句自己列了三款除外情形。本題的陷阱在於選項 A 讀起來完全符合原則,考生若只記得公開收購要先申報這句話就會漏掉除外。條文既然把除外寫在柱句裡,讀柱句時就必須把各款一併讀完。

三、除外情形的其餘兩款。《證券交易法》第 43-1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一、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數,未超過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五。」《證券交易法》第 43-1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三、其他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事項。」第 1 款處理的是收購規模太小的情形,第 2 款處理的是收購人已經取得控制權的情形,第 3 款則留給主管機關補充。本題落在第 2 款。

四、收購條件與收購期間的拘束。《證券交易法》第 43-3 條第 1 項規定:「公開收購人及其關係人自申報並公告之日起至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止,不得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其他任何場所或以其他方式,購買同種類之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證券交易法》第 43-5 條第 1 項柱句規定:「公開收購人進行公開收購後,除有下列情事之一,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停止公開收購之進行:」兩者的方向一致,都是讓收購一旦啟動就不能任由收購人操作,選項 B 與 C 講的就是這兩道拘束。

五、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的變形有三種:其一,把 A 公司的持股改成百分之四十九,除外情形不成立,申報義務就回來了;其二,把預定收購數量改成加計後未超過百分之五,答案落到第 1 款;其三,把問題改成收購期間屆滿而未達預定數量的後果,此時《證券交易法》第 43-5 條第 3 項規定:「公開收購人未於收購期間完成預定收購數量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停止公開收購之進行者,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公開收購人於一年內不得就同一被收購公司進行公開收購。」選項 D 講的就是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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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充分 — 正解可由附上的條文原文直接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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