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起訴請求確認其與被告乙間就 A 地之買賣關係不存在,經法院判決甲敗訴確定(下稱前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乙如列甲為被告,另行起訴確認兩造間就 A 地之買賣關係存在,法院應受前訴訟確定判決之爭點效所拘束,判決乙勝訴
- B乙如另訴依同一買賣關係請求甲移轉 A 地所有權,甲應受前訴訟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所拘束,不得再主張兩造間該買賣關係不存在
- C乙如另訴依同一買賣關係請求甲移轉 A 地所有權,訴訟繫屬中甲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為丙所有,法院得命丙承當訴訟
- D甲於前訴訟敗訴確定後,與乙合意解除 A 地之買賣契約,如兩造間復行爭執,甲因受前訴訟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所及,不得再行起訴確認該買賣關係不存在
正解 B — 乙如另訴依同一買賣關係請求甲移轉 A 地所有權,甲應受前訴訟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所拘束,不得再主張兩造間該買賣關係不存在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事法」第 61 題(本卷 80 題,涵蓋民法、民事訴訟法) · 考試日 115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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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既判力之客觀範圍,以及訴訟繫屬中訴訟標的移轉時之承當訴訟。
正解理由
《民事訴訟法》第 400 條第 1 項規定:「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前訴訟以甲乙間就 A 地買賣關係存否為訴訟標的,甲請求確認該買賣關係不存在而受敗訴判決確定,該買賣關係存在之判斷即生既判力。乙另訴依同一買賣關係請求甲移轉 A 地所有權時,該買賣關係之存否為後訴之先決問題,甲不得再為相反之主張。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前後兩訴係以同一買賣關係之存否為訴訟標的,屬《民事訴訟法》第 400 條第 1 項既判力之範圍,本選項改以爭點效說明,並據以導出應判乙勝訴,並不正確。
- (B)
甲受前訴訟確定判決既判力之拘束,於後訴不得再主張兩造間買賣關係不存在,與《民事訴訟法》第 400 條第 1 項相符,本選項正確。
- (C)
《民事訴訟法》第 254 條第 2 項規定:「前項情形,第三人經兩造同意,得聲請代移轉之當事人承當訴訟;僅他造不同意者,移轉之當事人或第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許第三人承當訴訟。」承當訴訟以聲請為前提,本選項稱法院得命丙承當訴訟,與該項不符。
- (D)
甲乙合意解除買賣契約係發生於前訴訟判決確定之後;依實務與通說,既判力之遮斷效以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時之狀態為基準,其後發生之新事實不在遮斷之列,本選項稱甲因既判力所及而不得再行起訴,並不正確。
涵攝步驟
- 要件一為確定之終局判決,對應甲敗訴確定之前訴訟;
- 要件二為經裁判之訴訟標的,對應甲乙間就 A 地買賣關係之存否;
- 要件三為後訴以該法律關係為先決問題,對應乙依同一買賣關係請求移轉所有權。
記憶點
既判力及於訴訟標的之判斷,後訴以之為先決問題時,當事人不得再為相反主張。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就要件拆解而言,《民事訴訟法》第 400 條第 1 項規定:「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可拆為確定、終局判決、經裁判之訴訟標的三項要件。本題設陷阱之處在第三項要件:前訴訟為消極確認之訴,甲敗訴確定所確定者是買賣關係存在;後訴雖係給付之訴,其請求權基礎仍是同一買賣關係,故該買賣關係之存否成為後訴之先決問題。
就客觀範圍之特別規定而言,《民事訴訟法》第 400 條第 2 項規定:「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抵銷之請求本非訴訟標的,該項是既判力客觀範圍向抵銷抗辯之延伸,且以主張抵銷之額為其界限。
就主觀範圍與訴訟標的移轉之對照而言,《民事訴訟法》第 254 條第 1 項規定:「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法律關係,雖移轉於第三人,於訴訟無影響。」《民事訴訟法》第 401 條第 1 項規定:「確定判決,除當事人外,對於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者,及為當事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亦有效力。」兩者並列可見,移轉之後由原當事人續行訴訟,判決效力再依後者及於繼受人;而丙是否承當訴訟,則回到《民事訴訟法》第 254 條第 2 項所定之聲請與裁定。
就實務見解之位置而言,本題選項 (A) 所稱爭點效,以及選項 (D) 所涉既判力遮斷效之基準時,均屬實務與學說發展之領域,其分辨點不在條文字面,而在此二項法理。
同一考點之其他考法,常見者為以《民事訴訟法》第 249 條第 1 項所列訴訟標的為確定判決效力所及之情形,測驗重複起訴之處理;或以判決確定後之清償、解除、抵銷等新事實,測驗遮斷效之時點。
就同一考點之其他考法而言,常以確認之訴與給付之訴間既判力之作用、一部請求後之後訴,或訴訟繫屬事實登記之聲請與撤銷為題;掌握訴訟標的之界定,是解這一族題目的共同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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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部分 — 正解需條文加上實務見解或體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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