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之發票人於何時可向付款銀行撤銷付款之委託?
- A於存款不足時即可
- B提示期間經過後
- C發票日起一年後
- D遭列為拒絕往來戶時
正解 B — 提示期間經過後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商事法」第 33 題(本卷 70 題,涵蓋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 考試日 115 年 8 月 1 日
AI 白話詳解免費全文
本題考點
支票發票人撤銷付款委託的時點。
正解理由
《票據法》第 135 條規定:「發票人於第一百三十條所定期限內,不得撤銷付款之委託。」該條把不得撤銷付款委託的期間,界定為《票據法》第 130 條所定的提示期限;換言之,提示期限經過之後,發票人即回復其撤銷付款委託的權能。《票據法》第 130 條柱句規定:「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列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票據法》第 130 條第 1 款規定:「一、發票地與付款地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七日內。
」《票據法》第 130 條第 2 款規定:「二、發票地與付款地不在同一省(市)區內者,發票日後十五日內。」《票據法》第 130 條第 3 款規定:「三、發票地在國外,付款地在國內者,發票日後二個月內。」提示期限依發票地與付款地的關係而定,一旦經過,發票人即得撤銷付款之委託,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錯誤。依《票據法》第 135 條,得否撤銷付款之委託,繫於《票據法》第 130 條所定提示期限有無經過,與發票人的存款是否不足無關。
- (B)
正確。《票據法》第 135 條的禁止期間以《票據法》第 130 條所定提示期限為界,期限經過後即得撤銷付款之委託。
- (C)
錯誤。《票據法》第 136 條第 2 款規定:「二、發行滿一年時。」該款是付款人於提示期限經過後仍得付款的界限,屬付款人的付款權能問題,不是發票人撤銷付款委託的起點。
- (D)
錯誤。撤銷付款委託的時點依《票據法》第 135 條以提示期限是否經過為斷,與發票人有無遭列為拒絕往來戶無涉。
涵攝步驟
- 要件一,撤銷付款委託的主體——支票發票人;
- 要件二,禁止撤銷的期間——《票據法》第 130 條各款所定的提示期限;
- 要件三,時點是否已過該期限——過了,禁止即解除。
- 效果即發票人得向付款銀行撤銷付款之委託。
記憶點
提示期限內不准撤銷,期限一過就可以撤。
深度詳解要件拆解 · 易混淆條文對照 · 同考點其他考法
支票的提示期限是一條把好幾個制度串起來的軸線,本題只考其中一段,但把整條軸線讀完才不會被相鄰的條文干擾。
軸線的起點是《票據法》第 130 條,它依發票地與付款地的關係定出三種期限:同一省市區內為發票日後七日內,不在同一省市區內為十五日內,發票地在國外而付款地在國內為二個月內。這三個數字是後面每一條的計算基礎。
第一個掛在這條軸線上的是本題的《票據法》第 135 條。該條禁止發票人在提示期限內撤銷付款之委託,理由很直接:提示期限是法律給執票人的取款窗口,若發票人可以隨時抽掉付款委託,支票的支付功能就會落空。期限一過,執票人已有充分機會提示,發票人的處分自由於是回復。
第二個是《票據法》第 136 條。該條本文允許付款人於提示期限經過後仍得付款,但書則列出兩款例外:發票人撤銷付款之委託時、發行滿一年時。把《票據法》第 135 條與第 136 條並列可以看出兩者的分工:第 135 條規範發票人能不能撤銷,第 136 條規範付款人還能不能付款。選項 (C) 把《票據法》第 136 條但書第 2 款的一年拿來當撤銷的起點,正是把兩條的規範對象混在一起。
第三個是追索權的保全。執票人若不於《票據法》第 130 條所定期限內為提示,對前手的追索權會受影響;而對發票人的權利則另有《票據法》第 22 條第 1 項的一年時效在跑。這說明提示期限的經過對執票人不是沒有代價,法律因此才敢在期限經過後把撤銷權還給發票人。
最後補一個容易混淆的制度:保付。《票據法》第 138 條第 4 項規定,經付款人保付之支票不適用第十八條、第一百三十條及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也就是說,支票一經保付,提示期限這條軸線整個被拿掉,撤銷付款委託的問題也就不再發生。
同一考點的其他考法,常見的是把發票地與付款地的關係改成國外發票、國內付款,測驗二個月的期限;也常見把題目改成付款人在期限經過後仍然付款是否適法,那就要走《票據法》第 136 條本文與但書。作答時先把提示期限算出來,再看題目問的是發票人還是付款人。
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
法源依據:充分 — 正解可由附上的條文原文直接推得
內容更新:2026-09-05 · 答案以考選部公布解答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 詳解引用條文以 115 年 8 月 1 日(考試日)生效版本為準,其後修法請自行留意 · 本內容僅供考試複習,不構成法律意見